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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起,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将试行“分道制+抽查制”

文章出处: 弘安资产管理 发表时间:2020-04-26 09:29:45

1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公告表示,2020年2月7日起,协会对持续合规运行、信用状况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试行采取“分道制+抽查制”方式办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业内人士表示,“分道制+抽查制”将为信用资质好的管理人节省备案时间,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同时通过扶优限劣促进私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协会公告,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AMBERS系统”提交私募基金备案申请后,将于次日在协会官网以公示该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完成该基金备案。

 

并且协会将在该基金备案后抽查其合规情况。若发现该基金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情形,协会将要求管理人进行整改。针对未达到适用指标基准和相关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私募基金备案申请仍维持现有人工办理方式。

     有关人士指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信用信息报告来选出“优等生”。据了解,信用信息报告从合规经营、稳定存续、专业运作、信息披露等四个主要方面衡量私募管理人信用状况。协会公告显示,基于“合规性、稳定度、专业度、透明度”等四大维度指标的动态表现和分值分布,协会先剔除合规类指标存在问题的管理人,再选出“全面发展”的私募管理人,即管理人每项指标的六十分位作为指标基准,筛选出非合规性指标中80%的指标在基准线以上的管理人,向他们开放“快速通道”。

 

据协会初步测算,按以上条件将筛选出约70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其中证券类管理人可覆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管规模的57.2%;股权、创投类管理人可覆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在管规模的14.6%。

 

在试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分道制+抽查制”期间,协会将及时监测评估实施效果,定期测算并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指标基准和条件,动态调入或调出适用“分道制+抽查制”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此基础上,拟于2020年下半年正式发布适用“分道制+抽查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指标基准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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